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技术条件 |
中标分类: | 机械 >> 通用零部件 >> 阀门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|
发布日期: | 1997-04-15 |
实施日期: | 1998-01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2011-08-15 |
提出单位: | 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起草单位: | 天津市第二通用机械厂 |
起草人: | 寇国清、刘其昌、程汝景、闫仲鸣、赵光远 |
出版社: | 机械工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8-01-01 |
页数: | 6页 |
批文号: | 机械科[1997]280号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(以下简称隔爆型电动装置)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防爆型式为d、类别为Ⅱ类,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为A、B、C 三级,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T4~T6 的电动装置的设计、制造与检验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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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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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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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机械 通用零部件 阀门